3月19日
轉載自


紀曉風
志雲大師自評說 四大疑團總檢閱

蟄 伏多日的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昨日下午三點半現身,在記者會上發表感言,左一句「(不要誤會)我面上的傷痕是來自ICAC的」,右一句「大家在傳媒裏 看到的報道不一定是事實」,再來一句「遇上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變化」,到最後還要來一句「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」,叫老紀為他的未來感到不安之餘,更反思 這陣子的「輿論審判」是否已經到了「人格刺殺」的地步?
結果,老紀歸納到四大疑團,好想向大家一吐而快。
這四大疑團是:一、無綫率先披露陳志雲被捕;二、廉署專車接載陳志雲返無綫電視城;三、廉政專員湯顯明高調提供娛樂圈貪污「背景資料」;四、廉署至今未落案起訴陳志雲。
而在老紀嘗試解開這四大疑團之前,不妨先看看志雲大師昨日在記者會上的自我評說及悉心安排。
好姊妹義「闢」雲天
長話短說,昨日那個記者會,最大看點有二,其一是場地,其二是金句。
記 者會的場地是富豪九龍酒店,「知碇者」即可對號入座,聯想到富豪集團太子女羅寶文果然是陳志雲的「素食好姊妹」,不但不時叫其私人助手叢培崑那間思潮廣告 幫手搞活動,更曾聲稱陳志雲若辭職是TVB的損失。事實上,前日陳志雲與崔建邦、王喜等人共晉晚餐的地方,也是羅寶文旗下的九龍城富豪東方酒店(前身為 「富豪機場酒店」)。
至於金句,主要就是上述那四句,而重中之重則是「一些莫名其妙的變化」(然後勸大家〔相信包括他自己〕「不要驚、不要亂、不要放棄」)。
而所謂的「一些莫名其妙的變化」,正好關於老紀想講的四大疑團。
四人決定志雲命
多得本報資料室一班超人的鼎力幫忙,讓老紀可以全面又深入地引證到事件的來龍和去脈,從而拆解箇中竅妙。
首先,3月11日早上11時許,無綫透過港交所向外發稿,指出三名職員涉嫌貪污,即時暫停其權責及工作。沒多久,11時30分,無綫互動新聞台率先報道這單新聞,並透露其中一人就是無綫業務總經理陳志雲。是為第一個疑團。
據老紀了解,此乃「早已取得默契」的「自選動作」。而所謂的「早已取得默契」,自是知道這樣做沒有問題;而能夠令有關人等安心的話語,屈指一算,只能出自四個人。
第一個是行政主席邵逸夫,第二個是副行政主席梁乃鵬,第三個是副主席及董事總經理方逸華,而最後一個則是集團總經理李寶安。
天知地知人所共知,103歲的六叔早已不理事。70歲的梁乃鵬也是掛名多於一切,作用猶如貼在大門上的門神(畢竟他在97至02年間做過5年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)。
事 發之後,隨即傳出李寶安「攬晒上身」。以其集團總經理的身份,這固然是「應有之義」,而其執行力之強,更屬有口皆碑。唯一的疑點是,他剛於去年9月才獲晉 升為集團總經理(而非副董事總經理),之前一直在三位總經理中敬陪末座(排名次序是陳志雲、鄭善強、李寶安)。換句話說,李寶安既未必夠膽更未算夠力自編 自導自演整齣《捕驚雲》。
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,六嬸肯定可以發揮到關鍵作用。
假如六叔仍當打
第 二個疑團是廉署專車接載陳志雲返無綫電視城。事發於3月11日下午4點40分,當時那部專車沒有直接駛入辦公大樓停車場,也沒有開進錄影廠,而是剛好停在 記者堆中,為時足足三分鐘。這不算是photocall還可以算是什麼?(有無綫中人很黑色幽默地說,廉記其實已經好畀面志雲大師,1993年「舞影行 動」時,何麗全等人不但要戴「孖葉」〔手扣〕,更要像遊街示眾一樣,由電視城這一端行到另一端,足足有百米。)
這個疑團另一可疑處,則是為何要返電視城?既然問題主要關乎外判工作,照理不太可能會在陳志雲在無綫的辦公室找到什麼,即使要找也毋須找三個半鐘頭吧?
至 於第三個疑團,則是11月13日廉政專員湯顯明一方面拒絕評論個別事件,另一方面卻高調透露,過去數年每年平均接獲10宗涉及電視台的貪污舉報,而去年則 有6宗,並建議制訂外判服務的合資格夥伴名單,提高透明度。可謂沒有一字講到陳志雲,但又沒有一字不關於陳志雲。厲害!厲害!
最後一個疑團:廉署至今未落案起訴陳志雲。若證據確鑿,為何不起訴?須知道,一日未起訴,傳媒的「報道自由度」仍然很大,而且愈遲起訴就愈大。
有謂假如六叔仍能主持大局,事情絕對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。老紀無意扮演事後孔明,而只想說,「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」其實可以說成「真的假,不了;假的真,不了」,而「了便能好,好就是了;若是不了,便不能好;若定要好,就必須了」。總之,好了,好了,還須好好的了!
「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!」
大 家好,自3月12日至今,我一直沒有公開露面,主要是因為經過3月11日和12日兩天,我看見大家盡忠於職守的採訪表現,令我憂慮到,如果在一個沒有事先 安排好的情況下而公開現身,可能會影響到傳媒界朋友自身的安全,及引起混亂,導致其他使用同一公共空間或私人空間的朋友帶來不便。
所以我希望藉着這個有秩序的安排,能夠滿足到大家的工作需要,往後的日子大家就不再需要守候在我家門口前。這麼多天以來,辛苦了大家。
正如先前Ivan(鄧律師)所言,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,所以我不能夠提及任何細節。不過,有一些你們感興趣的事,還是可以一提的。
例如:在3月12日,為什麼在我離開ICAC總部時,會戴上口罩呢?
其實是因為我知道有很多傳媒界朋友在外守候,所以我臨離開時嘗試整理一下自己的儀容;可惜,我不小心被剃刀刮傷臉頰。
我戴上口罩,就是希望避免大家誤會,我面上的傷痕,是來自ICAC的。
大家在傳媒裏看到的報道,不一定是事實。在12日至17日期間,所有報道都指出,我是藏身於家中。不過,事實不是這樣,這段期間我依然有跟朋友交往,外出用膳,不止17日給部分傳媒影到那一晚,我還去了到公立醫院覆診呢。而其他與事實不符的報道,我就不一一舉例說明了。
在這裏,我由衷地向連日來,對我發過無數短信,問候、關懷、支持及表示信任的朋友,深表謝意。
當然,我亦要好感謝,旺角花墟那位賣碌柚葉的老闆,多謝你的買一送一。
我想和大家講,我生活得好好,不要為我憂慮,但講到底,我的生活是否完全無起到變化呢?這一點是無可能的。
但是,想深一層,有哪一個人的生活,是從來沒有遇上過變化的呢?如果你都遇上了一些變化,一些莫名其妙的變化,請你不要驚、不要亂、不要放棄,因為:真的假不了,假的真不了。
多謝大家的支持、關懷和鼓勵。
美賭業報告指何鴻燊與三合會「緊密關連」

全 球第二大賭場經營集團MGM Mirage(美高梅夢幻,下稱美高梅),去年面臨一個重要決定,就是美國新澤西州博彩業監管機構,在處理美高梅在大西洋城的賭場Borgata續牌事宜 上,要求該集團中止與何超瓊在澳門賭場即MGM Grand Macau的合作,理由是其父何鴻燊與犯罪分子有往來。
美高梅日前決定,寧棄大西洋城的賭場業務,亦不會中止在澳門發展賭業。
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?大家可從兩路入手。第一是有關何家與犯罪分子有往來的指控,第二是看生意前景。
何超瓊資金 九成靠父親
首先,其實美高梅一年前已證實新澤西州博彩業監管局的報告存在,但該報告一直都保密,直至新澤西州賭場管制委員會美國時間星期三開會,才公諸於世。
《華爾街日報》昨日作出詳細報道,闡述新澤西博監局手中關於何家的背景資料,以及美高梅與何家協議的過程。
報道引述報告指出,美高梅聘請的一間私人調查公司調查過何家,結論是何鴻燊與澳門兩個三合會組織都有緊密關連(linked closely),亦與俄羅斯的有組織罪案以及北韓當局有關連。美高梅只是在中國當局拒絕向他們發出賭牌後,才選擇與何鴻燊合作。
報 告又提到,2002年美高梅與何家在拉斯維加斯晚宴,何鴻燊在席上指派何超瓊為談判代表,但到2003年,當美高梅發現與何鴻燊合作將無法通過總部拉斯維 加斯所在的內華達州的監管當局,何超瓊才由父親代表的角色,改變為合作伙伴。儘管如此,何超瓊的8,000萬美元資本中,其實有達90%是由其父饋贈。
新 澤西博監局並認為,美高梅並無充分調查何氏父女間在財政上的關係,而且何鴻燊亦一直有參與美高梅的澳門業務,甚至連一些文件亦在何鴻燊家中簽署,甚至何鴻 燊亦在場。博監局認為,以何鴻燊在澳門的影響力,和何超瓊在其賭業王國中的多重身份,當中涉及的利益衝突是真實而顯著的(real and significant)。
何鴻燊昨晚發表聲明,否認涉及有組織犯罪,強調任何指稱他與有組織犯罪有關的說法,都是沒有根據,他亦沒有見到上述報告。
美高梅發展重心東移
至於美高梅寧棄太西洋城而取澳門,最簡單的解釋是大西洋城賭業開始萎縮。美高梅集團專營度假村及賭場、住宅及零售,在美國擁有16個物業,另外4個物業則佔一半股權,其中包括新澤西州大西洋城的賭場Borgata,及澳門MGM Grand Macau。
大西洋城是一個臨海的旅遊小城,人口只得3.5萬,若計及哈蒙頓及大西洋城都會區,則有27萬人居住。大西洋城有5間連賭場的度假村,最大是Harrahs Entertainment,佔市場份額44%,MGM有5成股份的Borgata則只佔18%。
大西洋城渡假區及賭業發展,近年不斷萎縮,據新澤西博彩業監管機構數字,2006年收入為52億美元(405億港元),但到2009年則跌至39億美元(304億港元),跌幅達25%。
美國傳媒曾報道指,大西洋城過去2年業績下跌的原因,是金融海嘯後,市民和企業都減少度假和賭博。有評論甚至形容,大西洋城這個被譽為東岸賭城已經步向沒落。
反觀澳門的前景則光明得多,澳門近年已超越拉斯維加斯,成為全球第一賭城,去年博彩收益超過1,200億澳元,明顯比太西洋城高幾倍。標準普爾本月初發表報告預測,澳門今年博彩收入將增長15%或以上。
美高梅還正在越南度假勝地河川建MGM Ho Tram賭場,明顯要將發展重心向亞洲轉移。數字說明一切,在商言商,美高梅當然不會放棄這塊肥豬肉!

最低工資四千元
政府統計處昨天公布去年第二季的工資中位數,其中保安及清潔工人的時薪工資中位數,不足28元,而飲食業則不足33元。資料並顯示,中五或以下教育程度的僱員,時薪中位數低於40元。數據將提交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參考,但已有商界人士提出,最低工資應訂於20元或以下。
最低工資之所以設立,是為解決在職貧窮的問題,同時亦防止僱主將支付合理工資的責任轉移給政府,變相要政府透過社會福利去補貼僱主。職工盟李卓人等立法會議員一直都認為,最低工資應訂於33元。但代表飲食界的張宇人昨天則指出,如果最低工資高於20元,就會流失很多職位。
老紀姑且假設最低工資是20元。一名清潔工人如果每天工作8小時,每月工作25天,月入便只得4,000元。大家有數得計,如果要租一個極小的套房自住,要應付交通費,七除八扣,4,000元很可能已所餘無幾,甚至不夠用。這還未計算膳食開支!
香 港曾經因為被《時代》雜誌的一則封面專題報道,與倫敦、紐約並列為「Ny-lon-kong」,晉身全球三大國際都會,而沾沾自喜。但其實,香港在保障低 下階層方面卻只得第三世界的水準,反映貧富懸殊的堅尼系數稱霸全球。事實上,即使特區政府將最低工資定於33元,仍大幅被倫敦、紐約和東京這些都會拋離。

蒙面印傭劫僱主囚40月
一 名25歲印傭因打劫79歲女僱主,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0個月。案情指她去年趁女僱主熟睡期間,以絲巾蒙面,進入事主房間,箍頸搶去其頸上一條價值逾 萬元的金鏈,又以毛巾塞對方的嘴巴,弄脫事主兩隻門牙,但在牙血四濺之際,事主仍奮力反抗,並扯下對方面罩,認出賊人為家中印傭後報警。不過,印傭還賊喊 捉賊,指女賊從十四樓家中爬窗逃去。警方到場後,發現印傭房間不單有僱主的金鏈,還有兩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。
法院判刑時指,這是一宗嚴重搶劫案,被告行為極之貪心,又使用武力對付長者,令對方受傷。
路人皆見,隨着香港生活水平上升,愈來愈多家庭聘請傭工,近年外傭在港被檢控的數字有上升趨勢,每年約有一千宗,當中有不少外籍家傭虐兒、偷竊等案件發生。
目 前香港有超過25萬名外籍傭工,主要來自菲律賓,其次是印尼、越南、尼泊爾、泰國等地。近年有不少不良外傭「玩殘」僱主個案,例如有菲傭殘殺建築署高級工 程師,又有菲傭偷取共事14年的僱主共120萬財物,甚至有印傭炮製「漂白水毒奶」餵只有4個半月大的女嬰飲而被判入獄4年,更有印傭以「經血菜湯」供僱 主「享用」。外傭在港犯法,作為僱主通常第一時間炒魷。原來,她們都可能會被當局遞解離境。老紀問過陸羽大狀,原來《入境條例》規定,如果外來入境者被裁定罪名成立,又判處不少於兩年的監禁,保安局有權向其發出遞解令,但被遞解者亦有權提出反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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